刊登在大纪元2015年4月1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问答 1. 2. 3. 4.


问答 1.

H-1B工作签证和家属签证

问:我是拿A公司为我办理的H-1工作签证,现在正在美国工作。我妻子有A公司的H-4家属签证,她曾在2013年12月持H-4家属签证来美国,于2014年2月回到母国。现在她在母国从B公司得到了H-1工作签证。我的问题是,如果她不以H-1签证入境美国,那会被认为是以什么身份入境的呢?H-1还是H-4?在海关入境时会不会有麻烦?她是不是应该避免在这样的情况下入境?

李律师:

如果你妻子没有到领事馆得到H-1B签证印章,那她只能以H-4亲属签证的身份入境美国。如果移民官员认为她想入境后用H-1B身份工作,那她在入境关口会遇到麻烦。她可以申请H-1B签证印章,也可以持H-4入境,要看她是否要在美国工作。



问答 2.

雇用没有身份的人工作

问:如果雇主雇用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工作,经举报后此人在工作时被抓住,雇主会发生么事情?

李律师:

雇主如果雇用了没有身份的人在美国工作通常会被处以罚款。调查时,如果还发现有其他的无身份移民或者有违反书面规定的地方,就会被追加更多的罚款。如果雇主常雇用非法员工,那会受到罚款和刑事处罚。



问答 3.

法院认证文件需要钢印吗?

问:我今天去入籍面谈,但是没有通过。他们要求我出示在澳大利亚酒后驾车的认证记录文件。我已经给他们出示了这个认证副本,是带有认证印章和签名的,但是移民官却因为没有凸起的钢印而不接受这个认证副本。她也不接受我出示的警察局开出的带有签字的原件,理由也是上面没有凸起的钢印。在法律上,这些文件都是应该可以接受的。一个是带有签字的原件,一个是带有认证印章的副本。移民官要求的文件很难拿到。我有些疑惑,是不移民官弄错了,我的文件是可以被接受的,我应该怎么做?

李律师:

我们过去经手了很多移民局要求文件上有钢印的案子。我们建议客户照要求去做,而不要和移民官争论。当然,争辩也是合理的,因为按照惯例,文件上有法院部门的签字和法院的印章就该就已经足够了。你可以选择书面或者面对面的方式,来据理力争你所提供的文件应该被接受;或者联系澳大利亚的法院和警察局,拿到带有钢印的法院处置和被捕记录;或者拿到这2个部门不能提供带有钢印文件的解释信。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是你在面谈时向面试官还有面试官的上级主管提出你的异议。

 

问答 4.

过境签留下来能拿绿卡吗?

问:我持有C-1签证,不是船员,是以过境的身份入境的,但是我没有离开美国,而是留了下来。我现在与美国人结婚了,我能拿到绿卡么?

李律师:

如果非船员以C-1签证入境美国,调整身份的时候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定,还要看移民局是否相信入境者进入美国时只为过境而无其他目的。如果被发现入境的意图不实,他们可以要求通过I-601申请豁免,能够获得豁免的有力条件是,申请人如果离开美国,会给身为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的父母或配偶带来巨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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